校监察部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本部门干部的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以及在各工作中的表现和工作的积极性。特制订本学期校监察部考核制度。
一、校监察部工作范围
1、负责校学生会干部和部长考勤工作,对迟到、请假、未到等情况做好登记。每次部门例会、全体大会人员考勤 。
2、监督全体校学生会成员个人形象(穿着和言行举止)如工作期间未带工作牌或穿高跟鞋、超短裙、拖鞋、未扎头发等现象。
3、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维持活动现场秩序。
4、每周进行一次出勤统计,月末进行一次总统计,发布在工作群里。
5、配合校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
二、考核方法
1、考评制度采取扣分制,满分为100分。内容涉及会议出席、会议纪律、会议表现以及工作情况。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扣分。
2、每学期进行一次统计评分。
3、部门17级各分管几个部门考核,将工作细分化,以避免不必要的错误。
三、考核扣分
1、未到(5分/次)
2、迟到(2分/次)
3、请假(1分/次)(病假需提供病假条,否则一样扣分)
4、未佩戴工作牌,穿拖鞋、高跟鞋或短裙(裙子必须长过膝盖处),会议上未带笔、笔记本,集合未扎头发(3分/次)
5、工作中嚼槟榔、吃东西和吸烟现象(10分/次)
6、工作、开会时玩手机、睡觉(4分/次)
7、工作牌不能借给他人,一经查到2人都要进行扣分(10分/次)
8、同部门之间不能谈恋爱,一经发现,劝退其中一人,影响过大劝退两人,举报者加5分(同时在此部门排名总分上扣15分)并大会上通报批评该部门。
9、头发颜色过于鲜艳(如金黄色)扣15分。
10、不能熟记考核制度者扣分(3分/次)
四、考核制度
1、迟到:无论任何原因,在未和部长或副部长说明的情况下,迟到三次者即为一次未到。
2、请假:未和部长或副部长请假者算未到。
3、未到:三次未到者视为自愿退出校监察部。
五、注意事项
1、每次开会时,应提前五分钟到场,未提前五分钟者算迟到。
2、考核时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能因个人关系而包庇他人。
3、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身修养,言行一致,努力提高自身修养和业务水平,不断的完善自身,多学习学院的各种学生干部规章制度、奖惩制度,做好一个监察干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六、校监察部干部个人每学期以100分作为基本分,考核85分及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个人考核分低于80分将取消任何评奖评优,低于60分将视为自动退出校监察部。评比等级作为评奖评先评优评助的依据。
请所有干部认真执行本条例!
校监察部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