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治区、直辖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计划单列市:宁波市、青岛市、深圳市。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 育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 资 委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