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持党总支全面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宣传、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院党政的各项决定,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院各项决定在二级学院的贯彻执行。制定党总支工作计划,并报党委批准实施。做好总支工作总结,并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三、负责二级学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组织二级学院中心组的学习,定期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负责二级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五、负责领导和指导所辖党支部开展工作。经常分析党支部工作状况和党员思想状况,及时提出加强建设的意见和措施;领导和指导二级学院的组织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六、负责二级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与行政共同审定二级学院年度财务预算,监督各项经费收支。
七、配合二级学院院长,研究决定二级学院的人才引进、教师培养与进修、经费使用、考核奖惩等有关重要事项。
八、负责二级学院教职员工的教育、培养、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二级学院后备干部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学院做好干部推荐、考察工作。
九、负责二级学院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心理健康教育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十、负责二级学院的统战工作,全院的综合治理,安全稳定工作,领导二级学院分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工作。
十一、在党政共同负责制框架内,配合二级学院院长,完成学院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