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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投十大可靠娱乐平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后勤服务中心 -有关制度  |  发布时间:2015-01-27    浏览数:
网投十大可靠娱乐平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院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分管后勤服务、学工、保卫副院长为副组长,党政办、宣传部、教务处、财务处、学工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各系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后勤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落实学院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负责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工作;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院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资料的收集、整理、信息上报;
    4、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5、建立学生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协助领导调查等工作。
    7、负责本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以及人员疏散、班级联络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一)学院相关部门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院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卫生规范化管理。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程序   
    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实行自下而上的逐级报告制度。相关部门和个人发现突发事件,应立即向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时,医务室应以最快的方式在2小时之内通过网报、电话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省教育厅报告。
2、学院医务室做好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与当地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保持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3、正常情况下,无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时,应根据要求进行电话“零报告”。突发事件期间,学院相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二)突发事件报告程序
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采用自下而上的逐级报告程序,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院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辅导员
学院医务室
系部学工主任
市疾控中心
学院主要领导
市卫生局
上级主管部门
2小时内
立即
(或疫情发现人)

 
(报告程序图)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院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院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责任部门:学工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各系部)
    ②学院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学工处)
    ③学院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责任部门:学工处、教务处)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问,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责任部门:保卫处)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院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责任部门:宣传部、后勤服务中心)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院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责任部门:保卫处)
    ⑤学院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责任部门:党政办、学工处、宣传部)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院,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责任部门:保卫处)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责任部门:党政办、学工处、各系部)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院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责任部门:党政办、教务处、学工处、各系部)
④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
    ⑤学院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责任部门:宣传部、后勤服务中心)
    4、院内疫情
    院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院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院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责任部门:教务处、各系部)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院,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院停课放假,学院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责任部门:教务处、各系部)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责任部门:宣传部、学工处、后勤服务中心)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院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食品药监、教育和公安等部门;(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责任部门:党政办、后勤服务中心)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食品药监部门处理;(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
4、积极配合食品药监、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
   5、按食品药监部门要求采取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学工处、保卫处)
    6、配合食品药监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责任部门:党政办、后勤服务中心)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党政办)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学工处、保卫处)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责任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小组)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学工主任是主要责任人,辅导员是直接责任人,应按要求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的相关工作。
    (二)确保应急力量
学院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如应急确有需要,学院可及时外请医务人员。各部门(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三)确保经费到位
    学院每年要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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