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3年度预算的通知
院属各预算单位:
据学院财务制度规定,同时为及时、科学、规范的编制2013年度财务预算,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于2012年12月10日前提交本单位2013年度预算草表(纸质稿由部门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字,电子表在财务管理群下载,填写后发往电子表中的指定邮箱64269120@qq.com),逾期不予受理。
2、各单位预算经费内容分三部分:公用经费、专项经费与立项经费。公用经费按人头核算;专项经费原则上只能在2012年度项目中适当调整;立项经费审报前必须按财务制度先行组织立项论证且附论证结论。
3、由于经费紧张,各部门在编制草案时要实事求是,做到科学合理的安排每一项预算,不虚报、不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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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