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约法三章”:一是严禁公务活动(含工作日和非工作日)饮酒。外事(国、境)接待和招商引资活动除外。二是严禁在干部调任交流中用公款聚餐和送红包、礼品等。三是严禁收受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红包、礼金、礼品、消费卡、土特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