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现将《转发关于建立地方志专家库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申报并将纸质材料交人事处607室,申报时间至2022年3月3日止。
附件:市人社局、市地方志编纂室《转发关于建立地方志专家库的通知》(娄人社函〔2022〕13号).pdf
2022年3月1日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