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
为展示和推广学院国家骨干院校建设中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方面的优秀成果,充分发挥优秀教学论文和典型案例在国家骨干院校建设与验收的支撑作用,根据《学院国家骨干校建设方案及任务书》和《国家骨干校重点专业及专业群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安排,学院决定举办优秀教学论文评选和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教学论文评选
(一)参评对象
面向全院征集2010年9月以来围绕国家骨干校建设而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未发表的论文。
(二)参评条件
1.参评论文要围绕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政策支持与投入环境建设、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改革与教学信息化建设、师资队伍与领导能力建设、文化育人与社会服务能力建设等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开展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
2.参评论文要体现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相一致,既坚持政治标准又坚持学术道德标准;坚持质量第一;体现社会贡献;注重省内外影响。
3.参评论文要能够体现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前沿,反映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水平,具有引导职业教育改革与创新,其政策研究、理论研究、实验研究成果在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大局和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提供咨询与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4.论文格式要符合公开发表论文格式的基本要求,论文题目、作者、摘要、关键词、英文题目、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等要素要齐全。
(三)奖项设置
拟设奖项若干项:一等奖10%、二等奖15%、三等奖25%、优胜奖20%。对于获奖个人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经费资助,资助标准参照《学院教育教学奖励办法》第7条第4款的院级单项奖励标准执行。
二、典型案例征集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院征集围绕专业建设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改革(包括公共基础课)与教学信息化建设、课堂教学模式创新、质量监控与评价模式改革、文化育人与社会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成果征集典型案例。
(二)案例主题和要求
1.案例主题: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推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增强办学活力;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强文化建设,建设文化校园;深化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改革,增强高职院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实现行业企业与高职院校相互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高等职业教育和谐发展。
2.内容要求:主题明确,逻辑清晰,层次清楚,重点突出,图文并茂,文字尽量精炼,不超过1200字;案例必须紧扣主题,突出典型性、创新性,标题应凸显特色;具体内容包括实施背景与实施过程、成效与经验、体会与思考等方面。
3.形式要求:每个案例要制作成展板模式,具体为A4规格(宽210mm×高295mm),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每个案例2-3个页面。
(三)奖项设置
拟设奖项若干项:一等奖10%、二等奖15%、三等奖25%、优胜奖20%。对于获奖个人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经费资助,资助标准参照《学院教育教学奖励办法》第7条第3款的院级综合奖励标准执行,用于调研总结、特色提炼、案例撰写和制作等工作。
三、材料报送要求与时间
1.国家骨干校5个重点建设专业及专业群必须要按论文征集围绕的6个重点问题的每个方面至少各提交1篇论文(总共不少于6篇),必须按案例征集围绕的7个方面成果至少各提交1个典型案例(总共不少于7个)。同时欢迎其他处室系部提交国家骨干院校建设中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方面的优秀成果。对于优秀论文和典型案例学院适时结集出版。
2.优秀教学论文、典型案例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式三份)等材料于8月28日前报送至综合楼520室朱燕老师处。
教务处
2015年6月30日